此外,邮寄、快递等物流环节也存在监管漏洞。在大多数案例中,嫌疑人都是通过网络购买、物流运送的偷拍器材,物流公司对此也应承担责任。《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应当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发现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 如今,照相机、摄像机等朝着微型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具有无线发射功能,几乎成为各种摄像头的标准配置。另一方面,家用监控设备的蓬勃兴起也给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带来了挑战,如何区分家用监控设备与法律禁止的窃照专用器材?有专家建议,应当尽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从源头上防止偷拍设备的滥用。 娄秋琴建议,除了电商平台对商家出售的商品进行审核,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切实加强生产厂商的资质管理,建立违法黑名单制度,同时监督商家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实名记录,让摄像头、窃听器等设备的来源和去处均可查。 彭 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