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科技”、“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购买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7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的有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天马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自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等资料,自天马科技首次披露重组事项(2019年5月25日)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期间(即2018年11月24日至2019年6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天马科技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天马科技股票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根据本次交易相关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交易查询结果以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述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证券法》第五十八条所禁止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