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中材科技(002080)孙公司扎鲁特旗泰达非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周某先后32次从公司账户内支取827万归个人使用,其中800万至案发都未能归还,部分资金被周某用于炒股、购买彩票。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自2007年7月至2016年3月系中国中材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自2016年3月至今系中材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泰安华泰非金属微粉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自2008年8月29日至今一直系泰山玻纤的全资子公司。泰达非金属2014年6月成立,是华泰非金属的全资子公司,由华泰非金属出资1500万元,2015年6月24日泰达非金属章程修正案修正华泰非金属认缴1500万元,于2015年6月24日实缴到位,2016年10月12日泰山玻纤公司会议决议将华泰非金属持有的泰达非金属的100%股权转让给泰山玻纤。 周某于1997年2月到泰山玻纤参加公司,2014年6月至2018N年1月人泰安华泰非金属微粉有限公司子公司磊鑫矿业公司财务总监兼泰达非金属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案发任泰山玻纤财务部财务会计兼泰达非金属财务总监。 2015年7月份之前,泰山玻纤公司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采取党政联席会的形式,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和行政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共同参加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 2015年4月2日至2017年9月11日,周某利用担任泰达非金属财务总监的职务便利,通过填写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结算业务申请单的方式,先后32次从该公司的中国银行(601988)账户内支取827万元归个人使用,期间分4次归还27万元,被告人周某共计挪用公款800万元归个人使用,至案发尚未归还所挪款项。 周某将部分所挪款项用于炒股、购买彩票等活动。根据证人证词显示,周某从某一投注站购买了累计160多万的彩票,在另一投注站买入彩排400余万元。 2018年5月24日周某给公司领导发短信称挪用公司资金,约定5月25日面谈。5月25日上午,该公司纪委书记李某1和副总经理赵某2约见了该职工,了解该职工挪用公司资金800万元,申请市纪委立案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涉案赃款5.52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剩余赃款794.48万元责令其继续退赔。(恢恢/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