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学生在学龄前就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已达32.9%,预期将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学龄前就接触互联网。单纯的限制难以达到效果,对孩子上网进行积极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才是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正确方式。《报告》建议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正确榜样,尽可能增加亲子互动,避免“将孩子交给网络”。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针对学龄前儿童的保护机制、应用程序和内容产品,提供积极健康、寓教于乐的文化娱乐内容,为家长提供简单易操作的管理工具。 多方齐抓共管防止网络沉迷 《报告》认为,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是解决网络沉迷问题的必然选择。家长应提高对未成年人日均上网时长的重视,教育引导孩子合理规划使用互联网的时间和内容。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产品的管理,同时密切关注可能过度使用互联网的学生家庭情况,对有困难的留守或流动儿童家庭提供关怀,避免孩子将上网作为精神寄托。互联网企业应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完善实名验证、时长限制、内容审核、偏好推送等运行机制,进一步整合软硬件、操作系统、运营商等多方面技术能力,形成统一联动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机制。 针对学段特点开展网络教育 《报告》指出,未成年人的网络社会属性在初中开始形成,高中得到巩固,应基于这一特点进行差异化教育。 针对小学生网民,《报告》认为,应注重上网时长的管理,培养孩子对互联网的正确认识,鼓励孩子利用网络汲取健康有益知识,避免过度的网上休闲娱乐。 针对初中生网民,《报告》提出,应侧重其互联网应用技能的培养,重视文明上网、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针对高中生网民,应锻炼其在网络信息甄别、工具使用、创新创作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对社会的正确认知,并鼓励其利用互联网提高创造能力。 增强自护能力和社会保护能力 《报告》认为,应推动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推动公安部门、网信部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传播暴力色情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对未成年人实施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并推广全网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构建标准明确的未成年人“内容池”机制,设置显著的未成年人不良内容举报投诉通道。 在社会层面,定期对未成年人网上自护意识和能力进行调查,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在校外打造具有公信力的专业咨询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