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96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