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若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雪峰科技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康健 签署日期:2020年5月3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认购合同》。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202,285,904股 12.92% 持股比例: 30.71%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康健 签署日期:2020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