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已下放给高校院所,但部分单位落实不到位,行动滞后;由于容错纠错等机制和政策的缺失,部分单位依然担忧承担国有资产流失责任;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地。 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人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3200家高校院所中,共有687家单位(21.5%)设立了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306家单位认为技术转移机构在成果转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有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较弱,仍存在“规模小,服务少,能力弱”现象;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人才严重缺乏,高校院所编制有限,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职人员少且能力不足。 中试熟化平台缺乏,供需双方对接渠道需畅通。成果挖掘和对接缺乏精准性;中试熟化平台基础条件不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未实现融通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纳入考核体系权重过低;人才考核评价“四唯”问题依旧存在,“破四唯”改革落地不充分;成果转化人员的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不健全。 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不充分,亟待加强。金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不够,承接成果转化的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支持,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科创领域的资金比例较少;成果转化早期融资比较困难。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与政策咨询服务缺位。缺少科技成果评价标准,成果评价的权威性难以界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发布较多,但落实与咨询体系亟待完善。 针对这些短板,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落实机制,大力推进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深入改革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评价考核体系,加大金融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评价标准体系和咨询培训平台的构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