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管理,提高监管能力。严格做好企业年度ODS生产和使用配额核发和检查,严把ODS进出口审批关,启动建设涉及全品类ODS的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执法实际情况,出台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执法解释。制定并印发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指南》,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在北京、河北、山东等地建成8家区域ODS产品检测实验室,并已完成了计量认证(CMA),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 三是系统规划,夯实履约基础。2020年底前将建设完成ODS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在线报送数据,各地可以通过系统实现对ODS企业的数据查询,将全国涉ODS企业连成一张网,便于各地核实企业信息,进行供应链上下游的溯源追踪。正在逐步推进ODS大气监测网络的规划建设,以加强履约监测预警和成效评估能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完善履约协作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持续推动ODS淘汰、实现履约目标,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可持续的履约体制机制建设,为构建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作出中国贡献。 南华早报记者:我想问一个关于地下水污染的问题,根据2018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在全国10168个国家级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Ⅳ类、Ⅴ类水加起来的比例超过85%,请问怎么看待这个数字?在地下水污染防治上,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措施? 张波:我们国家的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一样,实际上都经历过一个严重污染的过程,现在地表水环境已经明显改善,像过去淮河污染很重,现在淮河干流稳定在Ⅲ类,局部还达到Ⅱ类,淮河两岸地下水也正在逐步改善。 按照有关部门的监测,监测区域的地下水1/3适用于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1/3除适用于工业和农业,强化处理后可以作为生活饮用水;1/3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我们关注的重点主要是用于生活饮用的那部分地下水。地下水污染治理的难度很大,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在地下水污染之后也只能慢慢治理,所以要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不要受到污染。目前,我国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扣除地质影响外,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这个达标率还是蛮高的。 现在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包括“水十条”,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地下水保护,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防,针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污染源进行治理,而且还要做一些预警的措施。在企业外部建一些预警的监测水井,一旦发生污染能预警监测到,这是防的措施。大江大河等地表水的治理,也是对地下水污染的一种间接的治理。 二是保,要确保地下水型的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依法清理地下水型的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的生产项目。针对人类污染造成的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型的污染源,指导相关地区制定实施地下水修复方案。也就是说对于地下水源,第一要保,不让受到污染;第二假如确实有污染,要开展修复;第三如果难以修复,就要考虑更换水源。地下水的保护问题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十四五”会持续推动这项工作,谢谢。 新京报记者:请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何举措和安排? 刘友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前不久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2019年,在督察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去年6月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任组长。《规定》的出台和领导小组的建立,进一步夯实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制度基础和领导机制。领导小组已召开第一次会议,对今后督察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去年已全面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顺利完成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的督察进驻。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89万件,已办结或基本办结1.6万件。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已批准督察报告,将于春节后及时组织督察反馈。同时,2019年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长江大保护和蓝天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启动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采用新技术、新手段,以暗查暗访为主要方式,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同时继续暗查暗访制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持续传导压力,持续推进整改,不断推进督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北京青年报记者:目前,生态环境部启动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这是生态环境部成立以来编制的第一个流域规划,请问将有哪些新的安排和部署? 张波:您提的问题很重要,2020年我们就是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攻坚战收官,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收官之战。另一方面就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你提到的这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编制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是依法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第16条明确要求国家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统一进行规划,这项工作是精准、科学、依法实施保护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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