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公告 2019年 第54号,标准规定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他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详情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 该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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