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提名单位、填报人可利用系统自带的查重功能,在历史查询栏目,按姓名查询近两年通用项目获奖完成人。2018年的即时可查,2019年的待奖励大会公布获奖项目后方可查询。虽然系统不提供专用项目查询功能,但形式审查阶段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将联合查重,因此请务必将“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的规定与每一位提名项目完成人确认,不可忽视专用项目。 56.系统是否有查重功能确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新) 答:通用项目填报系统,同一身份证号一经保存,就无法再次录入。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咨询我办该身份证号已被哪个项目所填报。对于专用项目,单机版离线填写,不能即时同步身份证件信息,因此无法确认专用项目与专用项目之间、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之间完成人是否重复。因此请务必将“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的规定与每一位提名项目完成人确认,不可忽视专用项目。 57.纸质提名书必须有正式版水印吗? 答:纸质提名书主件必须有正式版水印。确认提交后,即可下载提名书正式版。附件不要求有水印,根据具体情况附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即可。 58.提名书正式版迟迟未定稿,完成人、完成单位签字盖章来不及怎么办? 答:为便于完成人、完成单位签名盖章,系统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页面提供了单独提交的功能,在该页面点击“提交”按钮后,即可下载打印完成人、完成单位情况表(正式版)。需要注意的是,从此处下载打印的表格没有页码,须在最后装订时手工加注。在提名材料全部提交前,仍可在本页面点击“取消提交”按钮,以继续修改相应信息。 八、关于材料报送 59.纸质材料可以提前寄送吗? 答:纸质版提名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至12日(周二、周三)。2月11日之前,因材料接收工作未准备就绪,请不要提前上门报送。如果采用邮寄方式,可以根据距离远近提前1-3天寄出,但不要过早,以免丢失。 九、关于后续工作安排 60.提名书提交后完成人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请留意3月份的受理项目公示和5月份的会评答辩通知。提名书1月底提交后,奖励办将开展形式审查工作,一般3月份在奖励办官方网站公布受理项目名单。公示的项目意味着正式进入国家奖的评审程序,将参加4月份进行的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束后,奖励办将向提名单位和专家反馈网评通过项目,并布置会评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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