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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手机、水果刀从14楼扔下 上海高空抛物首案开庭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26
摘要:男子将手机、水果刀从14楼扔下 上海高空抛物首案开庭,最高法院“高空抛物”最新意见出台后,本市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25日在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表示自

  最高法院“高空抛物”最新意见出台后,本市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25日在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希望法院可对其依法从宽处理。该案审理后将择日宣判。请听本台记者程琳发来的报道:

  检: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8月1日17时许,被告人蒋某因家庭矛盾通过开锁人员撬开其父母位于本市闵行区江航路的房门,持棒球棍对家中物品进行打砸。

  被告人蒋某年仅22岁,今年8月2号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由闵行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6号经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被告人蒋某在法庭上面对讯问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只是因为和父母起冲突,被告人蒋某手持棒球棍就对家中的物品进行打砸毁坏,后又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这些物品从14楼的高空扔出窗外,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以及楼下停放的三辆小轿车上,严重地影响了公共安全。检察官周保强说,

  虽然没造成人身伤亡,但客观的危险性非常大,案发当天在下午,人流量大地时段,发生客观危害的可能性非常大。认定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是危险犯,并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只要威胁到公共安全就可以构成犯罪。

  检察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建议法院对被告人蒋某判处一年以上一年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也是今年11月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空抛物”最新意见出台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高空抛物刑事案件,周保强表示,面对“高空抛物”等一系列社会现象时,各部门、社会各界协同联动,而其中明确权责,确立清晰的法律关系,也是至关重要的。最新的“意见”能有效地推动“高空抛物”多元化解。

  司法解释发布以后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高空抛物对老百姓的人身威胁非常大,引起了公愤。我们也想通过这种案例,对这种现象和行为做明确的司法警戒和司法打击。

  庭审中,被告人蒋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希望法院可以对其依法从宽处理。该案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以上由记者程琳报道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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