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考场全程录像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发布,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四)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八、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河南省人社厅人事处0371-69690288 监督电话: 省纪委驻河南省人社厅纪检组0371-69690055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附件1: 附件1 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附件2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 附件3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4: 附件4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19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