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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东湖高新区招聘小学校长、省特级教师公告(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21
摘要::湖北中公教育官方微信:huoffcn,官方微博:@湖北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简称东湖高新区,1988年创建成立,又称中国光谷,陆续被批准为首

报名人员需填写《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9年引进人才报名表》,并将该表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书或职务任免文件、岗位认定登记表、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及主要业绩材料等发送到指定邮箱(394876877@qq.com)。报名截止至2019年6月10日12:00。

(三)资格审查及业绩评审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同时组织专家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对象。面试考核现场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对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入围人员报名资料原件。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实施。引进小学校长的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竞聘演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进省特级教师的考核采取试教(说课)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实地外调、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预录人员名单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按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预录人员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管理或专技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岗位设置相关要求,按原岗位等级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

四、相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将享受以下待遇:

1.使用事业编制并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引进的小学校长和省特级教师安家补助费为50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2.适当解决引进人员的配偶(在教学教研岗位)工作问题。引进的校长、省特级教师,其配偶是教师身份的,经考核合格可随迁随调,身份为东湖高新区聘用制教师。

3.优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4.引进的省特级教师除享受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东湖高新区省特级教师津贴。

本公告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7—67880466

招聘监督电话:027—67880015

附件: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9年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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