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违规可罚跑步!广东拟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
搜狐跑步讯,9月24日,广东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审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拟允许老师实行“罚站罚跑”,并明确与体罚或变相体罚作出区分。据此,广东拟在全国率先尝试用立法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 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学生在上课时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喧闹、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尚未达到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的,任课教师应当给予批评,并可以采取责令站立、慢跑等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措施。 条例还指出,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以此区分“罚站罚跑”与体罚之间的界限,并对于超过罚站、罚跑烈度的处罚行为,予以明确禁止。
这一消息传出后,有网友认为:“我觉得任何惩罚只要没了限度,人都不能接受。你说罚跑不算,你一口气跑100圈400m试试?就跟上次那个100个深蹲,横纹肌溶解症,我相信95%的老师肯定也不知道会有这种结果。” 也有网友发表评论说:“没有适当的惩罚是不完整的教育 错了怎么办?再错怎么办?一而再而三的的错 怎么办?请告诉我?没有严格的制约 没有规则感与恐惧感的孩子。就像脱了僵的野马 没有任何人能拉的回!” 目前对于这一规定,社会舆论大致分成了两个观点:一个观点认为罚站罚跑也算是体罚,主要原因是由于尺度无法衡量,过度罚跑也有可能引起学生身体不适,危害学生身心健康。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适当的惩罚措施,教师会丧失威信力,对于学生违规行为也无法处理,不利于学生教育,也不利于校园不良风气的整治。 学校教育“体罚”问题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不时有传出学生因为体罚做出过激举动。但同样中小学校中,校园霸凌事件也层出不穷。毕竟作为青少年,学生对于事物的判断力不够明确,很容易被某些歪风邪气带跑带偏。而作为教育者,老师有责任也有义务向学生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如何用正确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也就成了目前最关键的问题。罚站罚跑是否需要详细制度规定?老师是否也需要更多层级的监督和管控? 从另一方面来讲,跑步作为惩罚措施只要做好适量适度,其实还可以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国内许多大学高校,都将跑步列入考核标准。例如前不久,湖北经济学院在大一至大三学生中推行一款跑步App。根据规定,学生跑满30次即为及格,每多一次,有效成绩加3分,直至100分为止,代跑被发现将按作弊处理,记录档案。 学校方表示,将打卡成绩与期末体育成绩相关联,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走出宿舍,加强锻炼,培养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身体素质。 另外,清华大学作为国内顶级院校,很早前就将跑步纳入学生考核规章制度中,多年来更是提倡“无体育,不清华”的口号,除去学习成绩外,也非常看重身体各项素质的全面发展。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