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公开选调和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公开选调和聘用职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并在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清风息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八)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 拟选调和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入编及相关人事手续。 1.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可直接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 2. 报考事业编制职位的考生,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3. 公开选调和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县纪委监委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公开选调和招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和招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落实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和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与《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和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县内选调和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咨询和联系电话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息县人民政府网站( )、清风息县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选调和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选调事宜及相关政策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5951055 0376—5958667 附件: 1. 息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息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息县纪委息县监委 中共息县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2日 原标题:2019年息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