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16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9月18日9时—2019年9月20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可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或不开考。对确认不开考的岗位但已经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可进行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2019年10月12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下“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①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9年 9月4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准;②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③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④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⑤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