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技术服务中心、文水县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中心、陵川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中心、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技术服务中心、文水县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中心、陵川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中心分别隶属于晋中市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吕梁市文水县人民检察院、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电视电话会议的技术保障、检察专线网络建设等工作。 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隶属于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机关资产管理,为职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2017年、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30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隶属的县(区)检察院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7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隶属的县(区)检察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各招聘单位隶属的县(区)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