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教育

旗下栏目: 教育 体育 网络 军事

从事教育岗位 先查犯罪记录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05
摘要:先查犯罪记录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今后不能在广州从事相关教育岗位。5月3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布会,并举行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

  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今后不能在广州从事相关教育岗位。5月3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布会,并举行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上线仪式。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虹介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建成“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目前已完成全市近三年性侵类犯罪已决案件信息的录入工作,并于30日正式上线。

  该系统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了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帮助提高相关人员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笔者了解到,教育局需将相关名单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查询后进行结果反馈。

  “目前,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已与当地教育局建立了入职查询制度,对当地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进行入职查询,杜绝曾因性侵害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进入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教育工作岗位。”周虹说。

  发布会上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高达45.6%,其中,教育领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占比接近10%,作案人员涉及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师、保安等教职员工和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教职人员。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一方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另一方面结合办案实际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强法律监督。

  南方日报记者尚黎阳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