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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秀山县订单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和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教师岗位 1.面向秀山自治县2016年定向培养的农村小学全科师范毕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 2.面向秀山自治县2017年(三年制)、2018年(二年制)定向培养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 3.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秀山籍)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医师岗位 1.与原重庆市秀山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经市属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和培养锻炼、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1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4名。 2.2014年与重庆市原秀山自治县卫生局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经重庆市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同意延期于2020年7月31前毕业的定向培养医学生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秀山自治县2020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和医学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9日, 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首页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教育系列:秀山自治县教委一会议室,咨询电话:023-76868800。 卫生系列: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705室,咨询电话:023-76672237。 (三)所需材料 教育岗位:考生本人到场提交《秀山自治县2020年面向订单定向、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彩底免冠照片3张。 卫生岗位:考生本人到场提交《秀山自治县2020年面向订单定向、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彩底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A类:教师岗位 1.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采取笔试、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采取笔试和学业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考核分值分别为100分,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以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为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学业成绩以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笔试成绩×50%+学业成绩×25%+综合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笔试成绩×50%+学业成绩×50%。 B类:医师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