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体检场所后,考生要服从体检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听从提示配合完成各项检查,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体检安排的考生,取消其军检资格。考生确定全部军检项目检查完毕后,有序离开军检场所。体检医院和省军区招生办持续关注辽宁省特别是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依据相关部署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对外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 10.体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后不可再进食,体检当天必须空腹憋尿,体检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家长、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请考生在体检前三日内,保持正常饮食和卫生,做好充分准备。 11.体检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要求,组织8个项目检查。①外科。包括身高、体重、体表、骨关节等项目。②内科。包括心脏、肺部、精神类疾病、口吃等项目。③耳鼻喉科。包括耳部、鼻部、咽部、喉部、听力和嗅觉等项目。④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部、眼底等项目。⑤口腔科。包括口腔、颞颌关节功能等项目。⑥妇科。对妇科相关项目进行检查。⑦辅助检查。主要进行实验室检查、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生化项目等。⑧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项目。 12.体检对视力有何要求? 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其中:(一)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二)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特别提醒:做过近视手术的参检考生于体检当日持手术医院的近视手术病历复印件,加盖手术医院公章,在眼科检查时上交体检医生作为诊断依据,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手术病历不满半年的,按照不合格判定。 13.面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考生按照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14.体检、面试复检复议? 军队院校招生体检设立复检组,成员由体检医院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复议复检由体检机构组织实施,当考生体检结束后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高考军检结果出现“不合格,具备复检资格”信息条,可于8月7日参加体检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院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考生初检结论为准。军队院校招生面试设立复议组,成员由指定军队院校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应当场向面试复议组提出复议,复议结果经面试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以复检结论为准。 15.考生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的结论有哪些? 政治考核和面试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类型包括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等,考生合格类型可能出现以上一种或多种。报考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均合格,且体检合格类型达到报考专业体检标准要求,方有被军队院校录取资格。 16.报考军队院校是否影响报考地方院校? 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优先于后续批次的地方普通高校录取。对报考军队院校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后续批次地方高等院校志愿参加录取。因此,报考军队院校未被录取者并不影响其后续批次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录取,实际上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17.专业类别为“指挥”,考生体检结果必须达到“指挥专业合格”才能被录取吗? 不完全是。各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都有相应的体检标准要求,在《填报志愿指南》中均已明确。考生体检结果达到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就具备此专业录取资格。比如,某指挥类专业,体检标准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只要考生的体检结果中含有“其他专业合格”就具备此专业录取资格;再比如,某指挥类专业,体检标准要求为“指挥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考生的体检结果必须同时含有“指挥专业合格”和“空降专业合格”,才具备此专业录取资格。 18.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办法是什么? 军队院校调阅政治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档案,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10%,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的按照《辽宁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辽教发〔2013〕72号)执行。省招考办、省军区招生办督促院校招生人员,严格依据政策规定录取考生,维护考生正当权益,保证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生源不足的院校,由省招考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征集上线且军检合格考生志愿。 19.如何提防招生诈骗? 军校招生不是军队单方行为,而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部分。报考军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并统一录取。目前,我国军校招生工作制度的规范程序、管理程序已非常成熟,有关军队院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和辽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也可以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行事,认真仔细了解军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千万不要轻信各种“关系”,防止上当受骗,避免“财学两空”。一旦收到诈骗信息或遇到可疑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受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