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点击进入报名答疑入口】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本公告(1号)与《2020年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同时报名,两个招聘公告,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网(网址::23107/bmxt/ngzz)。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至2020年7月24日16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通知具体时间后,考生登录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网(网址::23107/bmxt/ngzz)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1号)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网(网址::23107/bmxt/ngzz)自行查询。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7日9时至16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联系电话:0431—85218955),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8月7日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本公告(1号)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