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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郴州桂阳县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生300人公告(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30
摘要:1.面试时间及地点。计划在2020年7月进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设置面试地点。当报名人数较少时,面试地点设置在桂阳县;当报名人数较多时,在报名人数相对集中的院校所在地设置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经桂阳县委新

1.面试时间及地点。计划在2020年7月进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设置面试地点。当报名人数较少时,面试地点设置在桂阳县;当报名人数较多时,在报名人数相对集中的院校所在地设置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经桂阳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再组织并列的人员参加一次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经桂阳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1) 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20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报考人员现场递交确认并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4)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基本情况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4)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承诺书(一式两份);(6)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经桂阳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体检工作由桂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察合格的考生从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阳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桂阳县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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