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资料 | 职位快速匹配 | 免费面试网课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乡镇卫生院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法〔2010〕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以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河池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人社发〔2020〕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全县5个乡镇卫生院共计划招聘8个岗位1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河池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9〕12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河池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人社发〔2020〕38号)文件规定,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卫生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业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后曾经或当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此之外,可视为“未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报考人员,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20年7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2)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七)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八)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岗位,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 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河池人才网(网址:)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8)8823798 (二)线上报名 鉴于当前新冠病毒疫情形势,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