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 70%与面试成绩的 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 120 分钟。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 2),自备蓝色或黑色签字笔、2B 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工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时间:因疫情原因,笔试预计在 7 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设长沙市。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原则如下: 1.全省统一按招聘计划数 1:2 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当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 2 倍时,核减招聘计划数,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 1:2 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整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笔试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调整后,按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 1:2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考本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公告。 七、预录取 (一)直接志愿录取 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征集志愿录取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我厅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剩余的招聘计划数,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的招聘计划数,到县到学段到学科,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面试对象分县分学段分学科确定。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填报的设岗县教育(体)局参加面试。征集志愿录取仍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对象参加设岗县教育(体)局统一组织的体检环节,体检有关要求见附件 3。 九、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十、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有关设岗县教育(体)局。 十一、选定聘用岗位 设岗县教育(体)局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拟聘用人员成绩,分直接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批次,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选定聘用岗位。聘用岗位由设岗县教育(体)局自行确定,优先安排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含完全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