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各学校招聘计划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四、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娄星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娄星区人社局 0738-8211709 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附件下载>>> 1.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2.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原标题: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