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归消防大队集中统一管理,参与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接警处警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3、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良嗜好; 5、消防员岗位: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0年5月13日至1992年5月13日),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在1.0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6、曾从事消防工作、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者,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不宜人员聚集,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