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注: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自治区公安厅将取消聘用资格。 (5)个人征信报告;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8)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1.男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2.女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 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应聘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