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审核截止(13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三)网上缴费 2020年1月10日9:00至14日17:00,已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70元/科次。缴费后,本次报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20年3月9日至1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2020年上半年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4月16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免费下载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有效期内的笔试成绩可以用于二次认定。 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及核查成绩邮箱序号 考区及其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核查成绩邮箱 1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paodanke@126.com 2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tsjszgks@163.com 3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jzbs0335@sina.com 4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96 hdjszgks@163.com 5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0319-2235068 xtskxtsk@163.com 6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bdchengkao@263.net 0312-5092121 0312-5065856 7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zjkksysk@sina.com 8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0391 cdszsb_sk@163.com 0314-2131563 9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827 czksyjszgks@163.com 0317-3170763 10 廊坊市社会考试办公室 0316-5908807 langfangntce@126.com 11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62711 hsjszgbs@163.com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