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13日电 (鲁文俊 黄小芳)记者13日从绵阳市梓潼县公安局获悉,12月12日,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车轮毂上装上了像子弹头一样的装饰品,存在行车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12月12日,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梓中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川B牌照小轿车车轮毂上装上了像子弹头一样的装饰品,行车过程中显得十分炫酷,民警认为存在行车安全隐患,便示意驾驶员停车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疑问,驾驶员表示:“交警同志,这难道也违规了?我明白不能随便改装车辆颜色和发动机,像我这种小改装应该没有什么。” 民警当即指出:“按照相关规定,轮毂上加装物不能外突超出车身最宽处,你的子弹头有约5厘米,这样私自改装的危害性极大,不能光顾自己炫酷而不考虑对其他车辆、行人带来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