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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祁连山:关于参股子公司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增加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04
摘要:[提示]祁连山:关于参股子公司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增加的提示性公告

 

[提示]祁连山:关于参股子公司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增加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9-015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比例增加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祁连山”)收到参股子公司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巨龙公司”)工商变更通知书,变更后本公司持有巨龙公司
的股权比例由26%增加至48.78%,为巨龙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巨龙公司基本情况
1、变更前
名称: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069560693X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冶金建材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蒋朝晖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2009年10月26日至2039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水泥制品、砼搅拌生产、销售、余
热发电(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行政许可证件经营)
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0

26

2

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00

26

3

张掖市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200

12

4

张掖市三强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200

12

5

张掖市龙腾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1200

12

6

临泽县生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0

12

合计

10000

100



2、变更后
名称: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069560693X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冶金建材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杜勇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2009年10月26日至2039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水泥制品、砼搅拌生产、销售、余
热发电(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行政许可证件经营)
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22

51.22

2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78

48.78




合计

10000

100



二、情况说明
(一)历史沿革

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3月7日和2012年3月27日召开五届二
十五次董事会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收
购甘肃黑河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甘肃张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6%股权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以现金6000万元受让甘肃黑河水电实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河水电”)持有巨龙公司26%的
股权,详细内容参见本公司于201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披露的《祁连山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同时黑河水电与本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黑河水电承诺在
巨龙公司重大决策、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运营管理事项、提案
权、表决权等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本公司与黑河水电合计持有巨
龙公司52%的股权,基于此,由本公司合并巨龙公司会计报表。


2018年6月13日,本公司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不再将巨
龙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二)股权来源

2018年11月16日,在张掖市甘州区政府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掖分行的协调下,为整体解决巨龙公司的经营困难,促进巨龙
公司的持续发展,经各方多次协商,祁连山、黑河水电、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及张掖市甘州区政府四方签署备忘录,达成共识。

1、由黑河水电按照国资部门核准的价格收购四家民营股东在巨
龙公司的全部48%股权。

2、黑河水电与祁连山均认可按照2011年1月6日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之约定,祁连山在收购巨龙公司股权时存在的或有负债损
失由原股东承担。经双方核对确认,由原股东黑河水电承担的或有负
债损失1519万元(承担事项包括:水泥票案件或有损失、补缴税款
及滞纳金、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等)。双方同意,根据在当地国资部门
备案,以甘肃天一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甘肃张掖巨龙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涉及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天一永信评报
字[2018]015号)”为依据,按照原《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黑河水电
以持有巨龙公司22.78%股权抵偿其应承担的或有负债损失1519万元。

由于巨龙公司上述应收款清理、案件处理尚未全部完毕,最终损失金
额尚未最终确定,待上述事项完毕后,若出现差额,双方承诺以现金
或其他方式进行补足。

2019年5月9日,祁连山与黑河水电签署了《以股抵债协议》,
并于2019年6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此,祁连山持有巨龙公
司股权比例由26%增至48.78%。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巨龙公司持股比例的增加,达不到对巨龙公司进行控制
的标准,并未改变本公司对巨龙公司的参股地位,现有的会计核算方
法也不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作为巨龙


公司股东,本公司将发挥在水泥行业的专业优势继续给予其相应支持,
以期巨龙公司获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中财网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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