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在甘肃纪检监察网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广河县政府副县长白万林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11月,省委调研组在广河县果园山村调研期间,驻村工作队提供脱贫攻坚资料时发生弄虚作假行为。分管副县长白万林在职责范围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靠实责任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基础工作不实不细,对包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同时,白万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月,白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秦州区天水镇危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2017年7月,秦州区财政局拨付天水镇政府15户18.75万元危房改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到2018年6月,经时任镇长柳瑞军签字,镇政府才将该笔资金拨付完毕,滞留时间达6个月。时任天水镇镇长柳瑞军、时任秦州区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晓芸违反工作纪律,在危改资金拨付中履职不力、工作懈怠,不主动、慢作为,致使部分危房改造户未能及时享受国家补助资金。2019年1月,柳瑞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王晓芸被通报批评。 靖远县北滩镇党委书记路承坤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至2018年,靖远县北滩镇党委书记路承坤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履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致使项目违规占用耕地和草原,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路承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皋兰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魏万祥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7年,皋兰县民政局低保办在什川镇上报的两起低保审核中,工作不严不细,致使两名财政供养人员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金5526元;2018年6月,因未及时审核有关报告,导致俞某违规享受低保500元。对此,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魏万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8年12月,魏万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全部追回。 成县镡河乡阳坪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张旭未长期驻村问题。2018年2月以来,陇南市成县镡河乡阳坪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张旭未坚持履行驻村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的职责,驻村不住村,工作“两头跑”,存在帮扶工作“挂名”和“走读”的问题。2018年12月,张旭被告诫约谈。 庄浪县韩店镇花河村党支部书记张福宝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庄浪县韩店镇花河村党支部书记张福宝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在其侄女张某某名下申报危房改造补助名额,违规套取14000元补助资金用于本人缴纳异地扶贫搬迁住宅款。同时,张福宝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0月,张福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套取资金被全部追缴。 古浪县泗水镇下四坝村违规发放精准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7月,古浪县泗水镇下四坝村唐庄组违规发放市级精准扶贫专项补助资金4.7万元,给4户残疾户多分1000元,其余按照种地人口以每人260.6元均摊。2017年10月,下四坝村将不符合贫困家庭救助条件的唐某确定为困难群众,违规给予唐某临时救助资金500元。对此,下四坝村党支部书记胡多岗、时任村委会主任李全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胡多岗、李全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为《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八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