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6日讯 12月4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漳州市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原标题:漳州中院发布悬赏执行规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6日讯 12月4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漳州市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当天上午,在《规定》发布会上,漳州中院执行局长阮明光表示,今年5月3日,漳州市政府与中院召开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原则同意设立“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并财政划拨30万作为该机制的启动资金。这是漳州破解执行难的又一创新举措,旨在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破解具体案件执行难。 据悉,此次发布的《规定》对悬赏执行、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奖励标准、工作流程规范、保密要求等,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细化规定。 (记者 洪凌霄 特约记者 刘荫花 实习生 黄如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