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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01
摘要:3、2017年3月29日,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2017年3月29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7年5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7年5月17日,并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5、2017年6月21日,《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6、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17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2017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7年8月21日,并于2017年8月22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9、2017年9月4日,《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10、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11、2018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黄学诚属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罗昌云、夏复员、王玉昆、杨晓毓、吴卓、张文、姚政勇、林燕辉、曾祥彬、林小如等10人离职,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万份,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36名调整至12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53万份减少至1,273万份。

  12、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8年10月13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13、2018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19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月17日办理完成。

  15、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1、2018年11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2018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206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

  3、2019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06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4、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6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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