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监管局8月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称,厦门捌大流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按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妥善保存基金投资决策等方面资料的四大违规,被厦门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厦门捌大流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按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妥善保存基金投资决策等方面资料。上述行为分别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厦门捌大流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