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公司章程》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19-066)。 三、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该账户仅限于存放所回购的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每增加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已回购股份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股权激励授予员工,或者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