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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对于议案1《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对于议案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对于议案3《关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赞成提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25证券简称:盈趣科技公告编号:2020-06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Intretech(HK)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盈趣”)以2,520.00万瑞士法郎(约为17,594.64万元人民币)收购瑞士公司SDHHoldingSA(以下简称“SDH”)和SDATAWAYSA(以下简称“SDW”)各70%的股权(第一阶段股权收购),并拟于2019-2023年每年收购SDH和SDW各6%的股权,剩余30%股权的总金额合计1,080.00万瑞士法郎(约为7,540.56万元人民币,第二阶段股权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