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讯:导读:为有效推进2020年20%城市建成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同时避免海绵城市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工程系统性不足,建设成效不够明晰等问题,以厦门市思明区为例,从系统化方案的编制原则、思路、具体问题需求、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和各目标所对应的系统方案上进行探讨,提出基于老城区的海绵城市实践模式。 1 系统化方案编制的原则 本文以厦门市思明区为例,从系统化方案的编制原则、思路及具体问题需求、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和各目标所对应的系统方案上进行探讨,提出基于老城区的海绵城市实践模式。 (1)系统构建,目标可达。统筹考虑规划区内市政道路、建筑小区、行政办公及商业、公园绿地等源头控制工程对流域系统海绵城市建设的贡献,保证海绵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 (2) 因地制宜,最大可行。充分评估规划区现状建筑小区、行政办公及商业、公园绿地、市政道路等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在技术上最大程度可行性,充分考虑区内场地条件(市民接受度、场地大小、下垫面情况以及居民其他需求等),以此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3) 问题导向,成本控制。结合规划区的地形条件和实际问题,合理利用地形及管网条件,充分发挥绿色雨水设施和管网不同设施的耦合功能;优先选择施工成本低,操作维护方便的技术措施和材料,采用适当的海绵城市设施,降低施工和维护成本。 (4) 功能优先,兼顾景观。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自然和人工强化功能,在区域内实施减排项目。在项目设计中,必须注意并兼顾景观效应,发挥环境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 2 系统化方案编制的总体思路 厦门系统化方案的总体思路为精心建设小海绵体,补充、完善和提升中海绵体,重新构建大海绵体。对于规划区存在雨水径流污染控制率低、城市下垫面硬化程度高、流域水生态环境有待提高、城市内涝防治形势严峻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遵循场地现状,避免大拆大建,结合低影响开发设施布局,有效利用现有绿地、建筑小区和行政办公、商业及市政道路等实现海绵化改造,分期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3 厦门市思明区海绵城市重点片区系统化方案编制案例 3.1 规划区概况 思明区为厦门的城市核心区域,涵盖鼓浪屿世界遗产片区、万石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 3.2 现状主要问题分析 3.2.1 水环境质量恶化 规划区现状为城市建成区,现状开发力度大且基本接近饱和,城市面源污染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严重影响了该地区地表水体和下游海域的水环境质量。此外,黄厝、观音山片区市政排污纳污系统尚未完善,黄厝片区新村、茂后以及曾厝垵片区上何、兜岭等自然村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雨水管涵水质主要指标DO、NH3-N、TN、TP超标,导致近海景观岸线水环境受到污染。 3.2.2 水安全隐患加剧 2018年5月7日暴雨,厦门市共出现积水点38处,其中28处集中在思明区南部与东部片区,规划区内存在7处积水点。造成规划区严重内涝的主要原因可归纳如下:①积涝点地势低洼。②大面积客水径流至积涝点。③地势坡度大,排涝设施建设标准低,雨水收集能力有限。厦大片区、曾厝垵片区、黄厝片区北靠万石山,片区坡度大,原有下穿通道和其他低洼区的排涝设施规模仅按小区域汇水面积计算,没有考虑到超标雨水其他区域的汇水。④城中村雨水管网建设滞后,且维护不足。 3.2.3 生态景观有待优化 除观音山片区外,其他片区建设区内绿化普遍较低,片区内建筑小区虽然建成年份较晚,但作为厦门市重要旅游景区,部分建筑小区多处地面铺装破损、屋顶景观单一等问题对城市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3.3 片区建设需求分析 本规划区为建成区,进行海绵城市改造不是为了海绵而海绵,需要通过三维建模、水文水质模型等先进技术手段,分析本规划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科学评判本规划区海绵城市建设需求。 3.3.1 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改善区域水环境 厦大片区、曾厝垵片区、黄厝片区为本岛重要旅游景点,观音山片区为城市文化、商业综合新区,以上区域均位于思明区滨海岸线廊道,雨水通过排水主干排入海域,城市面源污染作为近海主要污染源,是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突破的重要问题。本规划建筑小区、行政办公及商业市政道路位于汇水区源头,需进行下垫面改造,削减雨水径流污染。 3.3.2 加强区域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品质 规划区作为思明区乃至厦门市旅游、文化、商业、金融、居住的重点区域,是厦门市城市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对环境品质也有更高的要求,代表厦门城市门面,特别是第5立面——屋顶,有进一步提升美化的空间。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改善区域环境品质,营造亲民、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 3.3.3 提升片区水安全,消除易涝点 规划区排水管网建设尚未完善,存在局部低洼点,外加雨水主干管埋深较深,受海水顶托的影响大,现状存在7处易涝点。规划采用数字模型对雨水排水系统进行综合评估,针对现状积水问题,提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排水措施体系,消除易涝点或积水风险点。 3.4 规划指标体系 3.4.1 水生态指标 依据《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本规划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片区控制指标,区域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为不低于60%,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不小于19.5mm。对于改建地块项目,以问题导向为主,依据最大程度技术可行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可适度下调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控制目标。 3.4.2 水环境指标 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晴天污水全截流,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3.4.3 水安全指标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有效应对不少于50年的暴雨,即50年一遇降雨时:城市道路积水深度不超过15 cm,累计积水时间不超过2 h;学校、医院、防讯指挥部等敏感区域出入口保持畅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地铁、大型地下商场的出入口标高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 3.5 系统化方案 3.5.1 水生态系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