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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10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0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2月2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〇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审议《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0、审议《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增补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增补贺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增补傅本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增补陈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9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6项提案《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0项提案《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回避表决。 第15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