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先地上、后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排水系统欠账太多,一旦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容易出现城市内涝。 ●治理城市内涝问题不是在短期之内可以解决的,是持久战而非速决战,也不是高成本的治灾投入可以迅速扭转的。 ●应该把城市内涝的治理责任依法压实给城市政府,具体怎么治理由城市政府决定,将基本的责任划分清楚地写入相关法规。 进入汛期以来,我国大范围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从南到北多个城市发生内涝。这种情况并非今年独有。根据水利部的数据,2010年至2016年,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0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 为了解决我国城市内涝问题,6年前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同年颁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为防治城镇内涝灾害提供了法规依据。 但城市内涝问题至今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专家认为,从内涝的特点和产生原因来看,治理城市内涝问题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持久战而非速决战,应该依法压实城市政府对于治理内涝的主体责任,由城市政府依法根据自身特点、财力保障编制排水防涝规划并严格执行,中央政府依法负责督促城市政府落实规划。 排水系统欠账太多 年均百座城市内涝 今年入汛以来,从南到北的强降雨天气,导致我国多个城市出现内涝。 6月6日,湖北省荆门市出现大暴雨,导致城区内涝严重。 6月10日,受持续性暴雨影响,福建省三明市的梅列区、三元区等两个区多处低洼地段被洪水淹没,全城内涝严重。 6月1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突降大雨,致使全市多个区、县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根据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的消息,截至6月16日10时,仅南方最近此轮暴雨导致的包括城市内涝在内的灾害已造成8省614万人受灾,88人死亡、17人失踪。 自2010年以来,年年暴雨,城市年年内涝。 2011年6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遭遇持续大暴雨,城市道路积水严重,交通几乎瘫痪,如同“泽国”;2013年7月18日,云南省昆明市持续大到暴雨,包括盘龙江在内多条河流暴涨,无法行洪,导致全市多个地方内涝;2015年6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暴雨如注,雨量最大时1小时相当于全城倒下3.3亿吨水,当日南京市内涝严重,多处道路、隧道积水,水深及人腰。 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则从宏观上揭示着问题的严重性。 住建部资料显示,2007年至2015年,全国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其中六分之一单次内涝淹水时间超过12小时,淹水深度超过半米。 水利部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6年,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0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 2017年,国务院还确定近年来内涝灾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60个城市名单,要求这些城市抓紧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实施方案。 在这份名单中,安徽上榜城市数量最多,达到14个,包括合肥、蚌埠、淮南等;湖北居次,有10个城市上榜,包括武汉、黄石、荆门等;湖南有9个城市上榜,包括长沙、益阳、常德等。 究其原因,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水利学报》主编程晓陶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先地上,后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排水系统欠账太多,一旦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容易出现城市内涝。 程晓陶认为,“目前,整个内涝防治体系与现代化的城市发展需求不匹配”,城市缺少现代化内涝防治体系,不仅是管网建设不足,包括蓄、滞、分、净、渗、调与河湖水系整治等综合性手段也缺乏配套。 治理内涝乃持久战 政策法规尚待落实 讨论城市内涝,有一个事件无法绕过去,那就是2012年发生在北京的“7·21”特大暴雨。 当年7月21日,北京市遭遇数十年未遇的强暴雨,多个低洼路段积水,城市内涝严重,160多万人受灾,其中79人死亡,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在程晓陶看来,“7·21”特大暴雨事件的发生,成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对外发布的一个背景。 这份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通知要求,2014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同时要求,健全法规标准,“规范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着重提到要建设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20多天后,也就是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公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城市内涝治理走上法治化轨道。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介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出台缘由时说:“城镇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暴雨内涝灾害频发。一些地方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重地上、轻地下’,重应急处置、轻平时预防,建设不配套,标准偏低,硬化地面与透水地面比例失衡,城镇排涝能力建设滞后于城镇规模的快速扩张。”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规定,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一个随之而来的疑问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施行至今已经5年有余,为何多个城市还是年年内涝? 在程晓陶看来,首先要明确的是,治理城市内涝问题不是在短期之内可以解决的,是持久战,不是速决战,也不是高成本的治灾投入可以迅速扭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