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现场确认点统一到体验医院领取。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点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审核认定 审核认定时间:7月13日至7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在审核认定时间内,认定机构对确认点提交的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永安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五)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按网站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 (六)其他事项 1.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分别延长1年。 2.请申请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永安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原标题: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