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泉州5月28日电(通讯员王荣灿 潘华国)“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手段充分发挥生态监督职能,保护了绿水青山,效果非常好。”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加大河口湿地保护力度,促成了湿地围垦养殖清退、千余吨垃圾分类清运,有效护卫了泉州湾河口湿地。 在蟳埔社区“枪城”海蛎壳临时堆放点侵占湿地案中,蟳埔社区海蛎年产海蛎壳近20万担,因海蛎壳不属于生活垃圾,无法通过市政环卫垃圾转运站处理。在送达湿地保护检察建议后,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枪城湿地生态保护”专家研讨会,借助外脑寻找“日产日清”、“生态养护”等解决方案,最终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解决了湿地海蛎壳长期堆积造成的环境困扰。 据了解,该院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在泉州湾河口湿地涵盖的街道聘请26个社区网格员为“湿地生态网格员”,派驻5名工作人员到2个社区检察工作室。通过检察力量“下沉”以及网格员信息“上传”的方法,梳理涉及湿地生态保护线索10余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同时,该院加强与环保、国土、农林水、城市管理等单位的联系协作,探索建立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舆论引导等监督工作机制,获得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共同守护辖区生态公益。如针对受侵害河口湿地段,协同国土、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3次,确保湿地保护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河口湿地保护等生态检察监督工作,旨在通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好、保障好社会公共利益。”该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借助“网格化管理”模式,注重提高公益诉讼线索的发现和破解能力,切实发挥好民事行政生态监督的“利剑”作用,全力保障“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