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获悉,根据省残联文件要求,台商区将实现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补贴全覆盖,不再限制名额数。患有视力残疾、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含脑瘫)、孤独症、智力障碍之一或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在每年5月30日前,向区残联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康复训练补助额度,训练时间每年度以10个训练月计算。 此外,监护人在每年10-12月,可凭发票及康复机构开具的费用清单,到区残联核销康复补助款。必须注意的是,补助对象必须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儿童:(一)具有本省户籍。(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福建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和评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本省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三)截止申请抢救性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7周岁的。(四)通过抢救性康复可以达到功能重建和改善的。(五)在依法登记成立,并在设区市级残联报备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