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4
摘要: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依法治招 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三)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四)执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六章 录取查询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将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后方能注册。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及其他原因终结学业的,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清退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校名: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五条 学历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对在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
第九章 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顶岗实习机会及推荐就业岗位等。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不同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95-86698989、17350056539
传真:0595-2699099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科技教育园区(江北大道)南安一中新校区对面
QQ:3166225096、2196977132
E-mail:qzgcxy@139.com
网址: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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