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县环保局接到环境违法举报线索称,崇儒乡濂溪村内有人非法从事猪皮加工,该县环保、公安部门当即联合执法对其进行查处。检查发现,该非法猪皮加工厂业主涉嫌私设暗管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涉嫌非法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质,王某某、李某某、辛某某、蒋某某被行政拘留15日。 据霞浦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介绍,在非法加工点现场检查时,工人正使用滚筒加工清洗猪皮,滚筒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沿着边沟流往简易沉淀池,通过沉淀池PVC管道直接排往外环境。“现场简易铁皮房外停有一辆装载40桶双氧水(易爆物品)、6吨猪皮的货车,存在滴漏渗滤液的情况。铁皮房内有9桶双氧水、9袋氯化铵。我们技术人员对滚筒、简易沉淀池、简易沉淀池出口、滚筒废水排放口边沟、滚筒旁地面积水、货车渗滤液等进行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均检出重金属镍。”工作人员说。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县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同时,因犯罪嫌疑人违反毒害性、腐蚀性物质(双氧水)的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该4名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 另据介绍,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辛某某、蒋某某非法加工猪皮,私设暗管排放重金属废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霞浦县环保局将该案及相关证物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现场猪皮已逐渐腐烂,为防止二次污染,霞浦县环保局联合崇儒乡派出所对现场的12吨猪皮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此案是我市首个由公安机关举报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线索,进而通过联合执法破获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非法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质案件,联合执法机制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对环境破坏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郑巍) 原标题:霞浦:环保公安联合查处一非法猪皮加工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