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日前我市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从8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按病种收付费政策,涉及全市22家定点公立医院。纳入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数由原来三批共406个调整为384个,其中新增病种68个,删除90个手术方式陈旧、难以执行的病种。 病种更加优化 据了解,调整后的病种将更加优化。新增病种68个,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缺铁性贫血等病种不同诊次费用差别较大,细化为初诊与复诊两个病种。90个病种因手术方式陈旧、难以执行等原因被删除,如前列腺增生开放手术目前基本不开展,本次调整予以淘汰。同时,30个病种定额标准提高,62个病种定额标准降低,如病种“BZ0000016结肠息肉”,原来三甲医院的定额标准为8300元,本轮临床路径优化调整后降为A档6600元,患者负担进一步减轻。 此外,对骨科耗材及新生儿费用、无痛分娩等收费项目实行医保最高支付限价,发挥医保控费作用。 基层看病更省钱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后基层看病更省钱。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的22家定点公立医院分档由原来的“三甲”、“三甲以下”调整细化为A、B、C三档,A档为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B档为宁德市中医院、福鼎市医院,C档为其余二级公立医院,病种定额标准依次降低,通过拉开不同级别医院病种价差,鼓励群众到县级医院就诊。 以“BZ0000029支气管肺癌”为例,A档定额60300元,C档定额54270元,该病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宁德市医院(A档)住院个人需支付33168元,在蕉城区医院(C档)住院个人仅支付21708元,节省11457元。 非医保人员也可享受“打包价”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市民看病将享受到更多便捷实惠。调整后,除了参保人员按病种收付费费用按基本医保原有政策执行,即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在职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支付定额标准30%,统筹基金支付70%;退休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支付25%,统筹基金支付7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甲以下医院住院,个人支付40%,统筹基金支付60%;在三甲医院住院,个人支付55%,统筹基金支付45%外,非基本医保住院患者也可在住院时选择按病种收付费,一并纳入按病种收付费执行范围。 为减轻患者负担,当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含)定额标准70%时,患者可退出按病种收付费,按原项目收费方式结算。同时,因合并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人,也可退出按病种收付费。(记者 张文奎) 原标题:8月1日起宁德市调整按病种收付费 基层看病更省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