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栏上予以告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最高分数人员替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7天。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人员的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批聘用人员在8月10日前、第二批聘用人员在8月25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最高分数人员替补)。 六、其他事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规定,2018年起城区小学新任教师应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建瓯一中初中部储备教师需先到建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支教1年,经考核合格后到建瓯一中任教。支教岗位参照其他聘任人员择岗办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支教岗位。 七、补充招聘 具体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原标题:2019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