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批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5月13日开始,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南平武夷集团、南平建设集团、南平实业集团、南平绿发集团、福建武夷旅游集团、南平土地发展集团等6个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日前,6个巡察组已完成入驻动员工作。 组 别市委巡察一组市委巡察二组市委巡察三组市委巡察四组市委巡察五组市委巡察六组 被巡察 单 位 南平土地发展集团党委南平武夷集团党委南平实业集团党委南平绿发集团党委 福建武夷旅游集团 党委 南平建设集团党委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胡林孙 副组长:黄庭章 组 长:张佳胜 副组长:刘安平 组 长:颜黎红 副组长:余彩富 组 长:郑国江 副组长:林 梁 组 长:江贵华 副组长:陈文斌 组 长:江卫华 副组长:杨小萍 专门值班 电 话 18050379572 (8:00-20:00) 18050378005 (8:00-20:00) 18050378687 (8:00-20:00) 18965359241 (8:00-20:00) 18020935380 (8:00-20:00) 17750396638 (8:00-20:00) 通信地址 南平市A106号 邮政信箱 南平市A112号 邮政信箱 南平市A109号 邮政信箱 南平市A107号 邮政信箱 南平市A108号 邮政信箱 南平市A113号 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 范 围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