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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24
摘要:2019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委会:

  为做好2019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 报 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户籍或学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的在校生。

  2.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

  3.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年限未满者。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时间。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中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由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组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2019年南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亲自签名以示负责。

  2.社会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或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下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报名须按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

  4.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考生学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报名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附复印件)。

  2.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本人初中毕业证书。

  3.部分考生报名时还应具备以下材料:

  ⑴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

  ⑵初中阶段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毕业生,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的学籍变动证明材料;

  ⑶享受本细则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文件规定,各地应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经南平市招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南平一中(含自主招生、足球特长生招生)、建瓯一中(中澳班)、南平市高级中学(美术特长生)、武夷山二中(日语班)、南平八中(含体育特长生)、顺昌金桥学校、建瓯市芝华中学、建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其它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严禁考生报考本设区市以外的高中学校。

  2.报名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

  3.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4.五年制高职艺术、体育教育等专业的报名办法、面试、体检标准等具体规定按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5.凡报考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的考生,均按规定到县(市、区)招生办或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结论交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或教育考试中心,凡无体检的考生不得录取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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