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平延平:騎摩托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罰款記分 想直行卻開進了左轉道,不管不顧直接直行,一些摩托車駕駛人圖一時方便,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帶來交通安全隱患。近日,不少延平市民因此項交通違法行為收到罰單,被罰款100元、扣2分。 “汽車按導向車道行駛已經比較規范了,但很多摩托車駕駛人經過紅綠燈路口時卻不在意這點。摩托車也應當有序通行,避免車輛穿插發生事故。”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近段時間,因摩托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所導致的事故有所增加,交警部門加大了此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抓拍力度。 近一個月來,南平市延平區電子警察抓拍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交通違法3000多起,在八一路朝陽路口、江濱路人民路口、德輝崗亭路口、郵電崗亭路口等地,違法行為多發。 “今天收到一張罰單,罰款100元,記2分,一開始我還很納悶,不理解什麼是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看到電子警察抓拍的畫面十分清晰,確實是我駕駛摩托車通過有紅綠燈路口時,沒有按規定駛入導向車道。”市民小劉告訴記者,以前為了省事經常會選擇排隊更短的車道等待紅燈,這次被罰后,以后會注意不讓這類違法行為再發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當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民警提醒,摩托車屬於機動車,應當嚴格按照導向車道行駛,這樣能夠減少交通事故,提升路口通行效率。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前,駕駛人要觀察“天上地下”,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各行其道,按道行駛。(文/張莎) (責編:陳藍燕、張子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