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应慎重选择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月28日—3月7日17:30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或委托招聘单位进行。有委托组织笔试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其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3月28日—3月30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能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市属事业单位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大专及表演艺术类中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上述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2.免笔试或先面试后笔试岗位 ——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岗位及需先面试后笔试岗位,均在《简章》中注明。 3.受各县(市、区)委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其开考比例为: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4.时间和科目 (1)3月31日9:00——11:0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 (2)3月31日14:30至16:30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 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简章》。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6.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依据南委发[2017]20号文件,对返乡任村干部(含助理)、返乡自主创业满2年或返乡近三年内未就业(在校期间担任过班干部并获得一次以上奖学金)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办理加分,办理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1日。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市政府办公楼12层)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考试报名网公告栏上发布。 7.成绩查询。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4月30日后登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平人才网()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 8.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划定。考生可在4月30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除部分有特殊要求岗位外,均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简章》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随军报告表、配偶所在部队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加盖所在部队政治部公章)。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片断教学、才艺展示、技能操作、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部分需要片段教学+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才艺展示面试的岗位,各测评科目分值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